国家外国专家局2009年公务员考录专业科目考试及面试公告 | |||||||||||||||||||||||||||||||||||||||||||||
发布日期:2009-2-6 16:06:45 | |||||||||||||||||||||||||||||||||||||||||||||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09年国家外国专家局录用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及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人员名单 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我局按计划录用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人员名单如下:
二、工作安排 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定于2009年2月13日进行。 (一)报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5#楼大厅。(北三环西路四通桥西南,可乘公交300、特8、320等车次至四通桥西下,或乘坐地铁10号线至海淀黄庄站往南一站地至四通桥,机场可乘机场大巴至友谊宾馆站) (二)时间安排:请考生8:00准时到面试地点报到。上午8:15进行专业科目考试,下午1:30进行结构化面试。 (三)所需材料:考生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请附1寸免冠彩照)。 (四)联系电话:010-68948995 联系人:李保福 崔龙飞 三、有关要求 (一)截止考试当天上午8:50,没有进入考场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生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作假、作弊行为将取消录用资格,并上报国家公务员局和通报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 (三)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期间,禁止使用通讯器材。 国家外国专家局人教司 2008年2月6日 |